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》第六十九条、、、第七十条对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作为出处罚划定。
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动,,,与党员该当是唯物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的要求背道而驰。我国公民依法有宗教信仰自由,,,但党员作为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,,,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、、、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,,,坚守共产党人的心灵家园,,,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。党员干部信仰宗教,,,已经不切合党员前提,,,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,,,视情况采取要求期限更正、、、劝其退党、、、除名等组织措置。
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,,,更是梦想信念缺失的体现。梳理近年来落马的党员辅导干部,,,仍有人“不信马列信鬼神”——有的持久在家烧香拜佛,,,有的给自己祖坟、、、办公室调风水,,,有的支使贿赂人给“大家”捐款。党员干部搞迷信活动绝不是一件小事,,,会侵蚀共产党人的政治魂灵,,,也时时与凋落行为相伴相生,,,必须以严格的纪律予以规制。
实际过程中,,,有两点必要把握:::一是认定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,,,既不以党员参与入教典礼或获得佛玄门在家信徒的居士证、、、皈依证等宗教类证件为前提,,,也不以在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与过宗教活动为前提,,,而是该当以该党员背弃共产主义信仰,,,信仰某一宗教为判定尺度。二是把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与组织、、、参与通常的民俗、、、风俗活动,,,以及正常参与观光活动分辨隔来。不能把一些有着汗青文化传统和民族、、、区域特色的民俗、、、风俗活动当成迷信活动。党员干部偶然到一些寺庙、、、道观、、、教堂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观观光或参与活动典礼等,,,其主张仅仅是为了观光或工作,,,也不应认定为参与迷信活动。
起源:::中央纪委国度监委网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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